重庆市树上鲜食品(集团)有限公司
创始人、发明专利权人周大甫
关于重庆市万州区农民何XX侵犯发明
专利权,违法谋取暴利的严正声明
近年来,群众举报和声明人发现重庆市万州区一农民何XX无视法律,以身试法,公然在近两届(成都)全国糖酒会上假冒声明人的发明专利技术(即一种花椒油的生产工艺)展出叫卖。现升级为招商机械厂家订做花椒加工机器,窜入成渝两地,以20至40万元人民币兜售花椒油技术,违法侵犯声明人的发明专利权。何XX惯有偷艺行骗恶习,一个似懂非懂的文盲,系声明人开除的临时搬运工,盗取部分技术,行骗10余个花椒油厂家,谋取暴利300余万元,违法行为十分猖獗。
声明人周大甫(专利权人)从药剂行业转入花椒油行业生产已30余年,组建了树上鲜食品集团公司(重庆市知识产权试点企业),树立“创新科技、永争第一”的雄心大志,倾注大量心血和资金,不断研发革新工艺,彻底淘汰冷榨工艺,发明了新颖的保鲜分离工艺,获得2项中国发明专利(重庆市科学技术成果),13项中国外观设计专利,“树上鲜”成为名副其实的非油榨鲜花椒油缔造者、领导品牌。集团公司现为成渝两地优秀的招商投资企业,在三个地方建有壮观的现代厂房,成为国内首屈一指的大型花椒油专业生产企业。
声明人拥有2项中国发明专利:(1)一种花椒油的生产工艺,专利号ZL2006100950207,专利保护期至2026年;(2)一种鲜花椒油的生产工艺,专利号ZL200910104321.5,专利保护期至2029年。以上2项发明专利新颖、可靠、实用性强,带来较高经济效益,受到同行青睐和羡慕。违法侵权分子何XX抓住个别企业法制观念淡薄和唯利是图、寄生他人技术求活的心理,惯用“法法法,狗屎搞烂头发”的法律无用论洗脑、壮胆,蒙蔽个别企业上当受骗接受其售价高达20至40万元的所谓“技术传授”,构成共同侵犯声明人的发明专利权,严重扰乱正常市场秩序,粗暴践踏我国法律。为维护法律尊严和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,严正声明如下:
一、凡受何XX蒙蔽侵犯本人发明专利的个别企业只要立即停止侵权,检举、揭发和固定何XX行骗证据,配合有关部门对何XX的依法查处,知错能改,本人概不追究,免除赔偿。
二、若个别厂家与何XX一道订立攻守联盟,执迷不悟、顽固不化、拒不悔改、坚持侵权,声明人(专利权人)绝不手软,将其与何XX共同侵权的丑恶事实网上发布,搞脏搞臭,直至其彻底退市垮台。同时,声明人(专利权人)定将通过司法诉讼让其血本无归,付出惨痛代价。
三、何XX假冒专利,侵权商业秘密,骗取巨款,给声明人造成近2000万元的重大损失,违反我国《专利法》第60条、63条,《刑法》第219条,必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,直至刑事责任。
四、声明人(专利权人)及其重庆市树上鲜食品(集团)有限公司在全国开展拉网式排查维权,决不放过“漏网之鱼”。同时,请广大知情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有关部门举报或与声明人联系,一经核实,重金酬谢!
声明人:周大甫
联系电话:13896388079
2013年7月26日